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通过各单位自评、综合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各单位考核等级评议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教育教学单位
1.优秀单位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电力工程学院、沈国荣学院
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2.合格单位
通信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
交通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数理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部
天印湖科创学院
3.单项考核优秀单位
自动化学院
通信与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交通工程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应用技术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
4.进步激励奖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1.优秀单位
党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
党委宣传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对外合作处、校友会秘书处、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际教育学院、奥卢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校医院
2.合格单位
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审查调查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招生就业处
计划财务处、招投标中心
审计处
后勤管理处
基建处
工会
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图书馆、档案馆
继续教育学院
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服务中心
学报编辑部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向考核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
联系电话:86118827
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